4月29日下午15:30,黄色视频
邀请了会计与财务管理系柏檀副教授,以线上会议的方式举办了“共同抗疫,‘研’途有你”系列第五期暨教师发展中心论坛第十三期讲座——“经典著作阅读——《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》(一)”。

本次讲座柏檀老师为我们分享了她近日读《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》的感受,并为我们着重讲解这本书前三章所讲的内容。讲座伊始,柏檀老师为我们介绍了作者约翰·罗杰斯·康芒斯的生平。约翰出生于1862年,1915年再霍普金斯大学学习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,他作为制度经济学方面有特色的威斯康星传统的奠基人,康芒斯从他的实践的、历史的和以实验为根据的研究中,尤其是在劳动关系和社会改革方面,得出了他的理论见解。他非常强调劳动在经济体系中的运用,劳动是人的自由权和自由财产,而他写下的《资本主义的法律基础》一书旨在提出一个价值理论,它是一种演化理论、行为主义理论,或者说是一种意志性理论。

接着柏檀老师为我们讲解了本书前三章所讲的内容,第一章题为机械性、稀缺性与实用法则。本章首先以三个角度来定义价值与经济。一是从数量的角度来定义价值与经济,价值与经济是部分相对于整体的两种不同的量化关系,价值的整体是相类似的属性的总和,经济的整体则是不同却互补的属性的乘积。二是从时间的角度来定义价值与经济,在现时的快乐与痛苦中找到价值(现在),并根据现时人们的意愿,在未来的希望、忧惧、概然性以及时间的流逝中寻找价值。三是从能量角度来定义,这里的能量是指意志,在基于不同的意志的人的行为中发现和解释价值与经济的能量。意志里面既包含了数量的维度,也包含了预期的维度,数量和预期共同构成了意志的能量。接着本章为我们解释了交易,交易已经成为经济学、物理学、心理学、伦理学、法理学和政治学的交汇之处。通过本章我们由此有了经济学理论处理的两个概念,即价值与经济。他们与许多学派遴选出来进行考察的三个主题密不可分,即:商品、感受和交易。三种终极原理被论者所遵循,即:机械性原理、稀缺性原理、经营体和政府的实用法则。

第二章题为财产、自由权与价值,柏檀老师认为本章恰当的题目应为“财产的法律定义——从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”。本章的主要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5个案例的判决,对财产和自由权的定义发生了变化。讲述了在“实用法则”中去寻找关于财产和自由权的真是定义及演变。本章的法律背景是第十四修正案的颁布,这一修正案涉及了公民权利和平等法律的保护。由五个不同的案例,我们可以看到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不断变化,而对于财产与自由权的定义也在不断演变。财产的含义从物的使用价值到交换价值的转变,也就是从增加使用价值的生产力到增加交换价值的谈判力的转变。

第三章题为“有形权力、经济权力与道德权利”,柏檀老师讲到本章对比了有形权力、经济权力与道德权利。首先本章讲到自由权的原意是封建的或其他特别的特权、豁免权、管辖权、章程授权或特许权,由王室直接授予子民,或通过特别命令进行主张,这也被视为授予。王室的这种权利,就是有形权力,而经济权力是公民对公民的权力。有形权力基于对国家机器的恐惧,经济权力基于对贫困的恐惧,道德权利基于对舆论的恐惧。在不同性质的机构里,起主要规制作用的权力是不同的。

最后,金女院特聘院长杨雄胜教授、熊筱燕教授和封思贤副院长对柏檀老师表示了感谢,并对本次会议作了总结。各位老师均强调了阅读名著的重要性,其中杨雄胜教授认为作者康芒斯将很多学科均融合在一起,要想真正理解这本书,需要我们结合别的著作一起理解。同时建议同学们从会计和财务的角度来解读这本书,这样才能有更多收获。最后,本次会议在同学们评论区的热烈感谢中圆满结束。